深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正式启动。8月21日,《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》已获批。9月24日,深圳市召开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动员会,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《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努力走出一条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新路。
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、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动员会上提出,希望深圳继续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,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“深圳经验”,打造全国国资国企改革先行示范样本。“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国务院国资委将大力支持深圳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,确保实现预期目标,取得丰硕成果。”翁杰明表示。
根据《方案》,深圳本次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主要量化目标是:到2022年,深圳市属企业总资产达到4.5万亿元,资产负债率保持在65%以下,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00亿元,利润总额达到1000亿元,净资产收益率位居全国领先地位。
在产业布局上,2020年深圳计划将85%国有净资产集中于“一体两翼”领域。“一体”领域强调加强资源整合,环境水务、食品安全、地面公交等领域有望成为重点。“两翼”领域,深投控转型为科技金控平台,目标为2020年力争控股4-5家持牌金融机构;深创投等通过资本运作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。在企业布局上,推动资源向优势品牌企业集中,到2020年力争打造1-2家世界500强企业,形成3-5家资产规模超千亿企业、2家市值超千亿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。
围绕上述目标,《方案》在九大改革领域提出了39条重点举措和逾百项具体工作,涉及多个领域。在九大改革领域中,“优化国有经济战略布局”“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”被放在最前面。
为落实以“管资本”为主的要求,《方案》在“科学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”方面提出,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,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部门和单位,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,法无授权任何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。
《方案》提出,将探索创新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改革,制定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年行动方案。实施“上市公司+”战略,使上市公司成为深圳国有企业主要组织形式和管资本的重要载体。到2022年,每家市国资委直管企业原则上控股1家以上上市公司。
参考来源:深圳特区报、上海证券报